YYDR—2023—01008 |
岳縣政辦發〔2023〕15號
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岳陽縣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標后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相關單位:
《岳陽縣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督管理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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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縣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標后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我縣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標后監督管理職責,有效遏制工程項目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圍標串標等行為,營造公平的市場秩序,促使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等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主體認真履職,保障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和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笫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縣域范圍內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督管理(以下簡稱標后監管)。
第三條 標后監管以合同履約監管為主線,堅持“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標后監管是指建設單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履行、項目建設、履約驗收、信用評價和信息公開等情況的監督管理。
。ㄒ唬⿲嵤撕蟊O管的主體為建設單位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其中,建設單位負責履行日常監管職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履行行業監管職責。
。ǘ┲攸c監管內容:檢查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期進度;施工單位派駐人員是否滿足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和合同的相關約定;監理單位的主要管理人員的到崗情況、履職情況;設計單位所編制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質量情況,設計單位的履職情況;勘察單位的履職情況,勘察工作進度的完成情況。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縣人民政府領導、定期研究部署標后監管工作,指導、督促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嚴格履行職責,推進標后監管體系建設。
縣發改局負責指導、協調標后監管工作,及時收集、匯總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標后監督管理情況,定期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有關情況。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照各自職責,負責對本行業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的標后履職情況開展行業監管,按照有關規定開展信用評價、公開監管信息。每半年總結一次標后監管工作情況報送縣發改局。
縣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
縣審計部門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計監督。
縣公安、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有關單位應當按各自職責,做好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管相關工作。
第六條 建設單位是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履約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負責對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履行標的合同約定情況進行日常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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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落實項目建設資金。
2.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與中標單位簽訂書面合同。
3.及時將項目開工、完工及竣工驗收材料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
4.建立并執行與合同履行相適應的考核、管理制度。
5.加強合同履約日常管理,將合同履約日常管理情況定期報送行業行政主管部門。
6.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開展施工管理,對中標單位違約行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對無法整改、拒不整改或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依法依約追究中標單位違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開展信用評價,并告知縣行業行政主管部門。
7.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竣工驗收。
8.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移交工程項目檔案。
9.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移交履約管理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10.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ǘ⿲κ┕挝坏娜粘1O管內容
1.是否按照投標文件派出主要的管理和技術人員,施工單位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執行考勤打卡制度是否到位。
2.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的變更,是否按有關規定履行變更手續,擬變更人員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是否履行了合同約定的責任;
3.是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在項目醒目位置設置內容和格式符合要求的施工現場公示牌;
4.是否有掛靠和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5.是否按照施工合同、投標文件明確的工程施工進度要求,將主要機械設備準備到位并及時進場;
6.是否擅自改變建設內容和工程建設標準;
7.是否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費(含揚塵治理費);
8.是否嚴格落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責任等制度和規定;
9.是否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10.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否按要求編制符合現場實際的專項方案并論證通過,是否按照論證通過的專項方案施工;
11.所提供的工程施工相關材料與實際施工現狀是否一致,施工日志是否完備;
12.是否嚴格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
。ㄈ⿲ΡO理單位的日常監管內容
1.是否按照工程項目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設計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和造價控制要求開展監理工作;
2.是否按投標文件、監理合同派出主要管理人員,主要管理人員(包括: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等監理合同約定人員是否持證上崗;考勤打卡制度是否執行到位;
3.變更主要管理人員是否按有關規定履行變更手續;
4.是否存在掛靠、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行為;
5.是否按相關要求嚴格控制工程投資,對工程計量、設計變更,隱蔽工程簽證、工程清單以外的工程量簽證及材料單價的調整,是否按有關規定執行;
6.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是否及時下達監理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是否責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
7.是否對安全文明措施費(含揚塵治理費)的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監督;
8.是否嚴格落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責任等制度和規定;
9.監理單位提供的工程監理相關材料與實際監理現狀是否一致,監理日志是否完備。
。ㄋ模⿲υO計單位的日常監管內容
1.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等相關規范及要求進行設計;
2.是否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業務或者以其他單位名義承攬業務;
3.是否存在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業務;
4.是否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所發現的設計問題;
5.變更設計是否按相關規定程序要求進行;
6.是否嚴格執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初步設計的批復,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深度是否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是否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7.有無參加建設工程樁基子分部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節能(含綠色建筑)分部工程、重要或關鍵部位隱蔽單元工程、消防專項工程等驗收,有無參與工程專家論證并簽署意見(適用于房建市政、水利工程項目);
8.是否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危險性較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是否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37號令)相關規定,參加涉及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驗收并簽署意見(適用于房建市政工程項目);
9.是否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對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簽字確認等。
。ㄎ澹⿲辈靻挝坏娜粘1O管內容
1.是否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進行勘察;
2.所編制的勘察文件是否真實、準確,是否滿足建設工程規劃、選址、設計、巖土治理、施工和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風險);
3.是否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業務或者以其他單位名義承攬業務;
4.是否存在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業務;
5.是否參與施工地基驗槽、樁基首樁和樁基子分部、地基基礎分部和竣工驗收,及時解決工程設計和施工中與勘察工作有關的問題等。
第七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負責對本行業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開展標后監管工作。
。ㄒ唬⿲ㄔO單位的行業監管
1.是否在規定時間內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合同文本是否采用現行、有效的國家示范文本,所訂立的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相關內容一致;
2.有無組建項目建設管理機構,有無專人負責項目管理,履行現場管理職責是否到位;
3.執行考勤制度是否到位,發現施工單位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監理單位主要管理人員未到崗或履職不到位,是否及時采取措施;是否建立了施工、監理單位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考勤臺賬,對未達到合同約定到崗履職天數的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是否按照合同約定扣除施工或監理單位違約金;
4.有無插手施工單位正常經營管理,是否存在推銷材料、指定分包等行為;
5.是否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或支付路徑支付工程款;有無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或騙取建設資金;
6.工程變更是否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7.對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落實工程項目進度要求和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履行監管職責;
8.是否將發現的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掛靠和轉包、違法分包等違反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的行為,向行政監督部門報告和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9.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ǘ⿲κ┕挝坏男袠I監管
1.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是否履職到位;
2.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責任制(含揚塵治理)是否落實到位;
3.施工進度是否達到合同約定的工期要求;
4.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
5.是否配合檢查,及時提供相關現場管理資料;
6.是否有掛靠和轉包、違法分包行為;
7.是否與農民工簽訂用工合同并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8.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ㄈ⿲ΡO理單位的行業監管
1.是否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設計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和造價控制要求開展監理工作;
2.主要管理人員是否履職到位;
3.是否存在掛靠、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等行為;
4.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
5.是否配合檢查,及時提供相關現場管理資料;
6.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ㄋ模⿲υO計單位的行業監管
1.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
2.是否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業務或者以其他單位名義承攬業務;
3.是否存在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業務;
4.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ㄎ澹⿲辈靻挝坏男袠I監管
1.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
2.是否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業務或者以其他單位名義承攬業務;
3.是否存在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業務;
4.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八條 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一律依托政府投資項目在建工程智慧監管系統(以下簡稱智慧監管系統)實行考勤打卡。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充分利用行業監管平臺和智慧監管系統,加強標后監管。建設單位應當利用智慧監管系統加強現場管理和履約管理。
第九條 縣發改局指導、協調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定期采取重點檢查、隨機檢查等方式開展標后履約檢查,推動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主要檢查內容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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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袌鲂袨楹弦幥闆r,中標人是否有掛靠或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
。ㄈ┦┕挝患氨O理單位項目部人員履職情況;
。ㄋ模┕こ炭钪Ц董h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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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こ虣C械設備到位情況;
。ㄆ撸┕こ淌┕みM度情況;
。ò耍撕蠊芾碇贫嚷鋵嵡闆r;
。ň牛┢渌麡撕筮`法違規違約的行為。
第十條 建設單位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標后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并實現聯動激勵和懲戒。
第三章 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未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的情形進行責任追究,對建設單位履約過程中發現并移送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在法定時間內啟動調查處理程序,依法查處,將處理、處罰決定反饋給建設單位,并及時將處罰信息推送至“信用岳陽”平臺。
。ㄒ唬┙ㄔO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1.未在規定時間內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的,所訂立的合同文本應當采用現行、有效的國家示范文本未采用的,所訂立的合同的主要條款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相關內容不一致的;
2.未組建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機構的,無專人負責工程項目管理的,履行現場管理職責不到位的;
3.執行考勤制度不到位的,發現施工單位主要管理和技術人員、監理單位主要管理人員未到崗或履職不到位未及時采取措施的;
4.插手施工單位正常經營管理的,存在推銷材料、指定分包等行為的;
5.未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或支付路徑支付工程款的,存在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或騙取建設資金的;
6.未履行相應審批程序進行工程變更的;
7.對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落實進度要求和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導致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
8.對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掛靠和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應當發現而未發現或發現后不及時向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和未依法依規處理的;
9.其他的違法違規行為。
。ǘ┦┕挝挥邢铝星樾沃坏,應當追究責任:
1.項目現場管理機構人員未到崗或履職不到位的;
2.存在轉包、掛靠和違法分包行為的;
3.不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事故后隱瞞、謊報、拖延報告及破壞現場阻礙事故調查的;
4.不配合檢查,不能及時出示相關現場管理資料的;
5.與農民工不簽訂用工合同,不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6.其他的違法違規行為。
。ㄈ┍O理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1.未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設計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和造價控制要求開展監理工作的;
2.監理人員不按合同履約到崗,不遵守職業操守,吃拿卡要,應監未監,與施工單位串通造成項目損失,履職不到位的;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
3.存在掛靠、轉讓工程監理業務行為的;
4.不配合檢查,不及時提供相關現場管理資料的;
5.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ㄋ模┰O計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1.設計工作存在重大失誤,導致工程損失或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
2.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
3.有掛靠或轉包、違法分包設計業務行為的;
4.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ㄎ澹┛辈靻挝挥邢铝星樾沃坏,應當追究責任:
1.勘察工作存在重大失誤,導致工程損失或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
2.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
3.有掛靠或轉包、違法分包勘察業務行為的;
4.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縣人民政府對不履行、疏于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標后監管工作職責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強化責任追究,將重大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或督促縣級監管部門將重大問題線索移交縣紀委監委。
住建、交通運輸、水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問責:
。ㄒ唬┪窗凑沼嘘P規定開展行業監管的;
。ǘ┪匆婪ㄒ酪幉樘幵诠こ添椖拷ㄔO過程中所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ㄈ┌l現安全生產隱患或工程質量問題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質量安全事故的;
。ㄋ模┰诼穆氝^程中推諉扯皮、辦事效率低下,影響工程項目建設的;
。ㄎ澹┰诠こ添椖拷ㄔO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
。┻`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的;
。ㄆ撸┢渌`法違規行為。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岳陽縣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岳縣政辦發〔2021〕10號)同時廢止。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縣發改局會同各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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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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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3年12月13日印發 |